申请初、中和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办法
一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材料
1.填写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》一份;
2.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原职业资格证书(技术等级证书)复印件各一份;
3.本岗位工作年限证明;
4.两寸免冠照片三张。
二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程序
1.报名者持申报材料并填报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》申报相应等级并缴费;
2.领取准考证;
3.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;
4.两项考核均达到60分以上者,颁发国家职业技能资格证书。
三、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
根据《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颁发》(试行),具体规定如下:
(一)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(中等专业学校、技工学校、职业学校)和就业训练中心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毕(结)业生;
(二)培训期满需要转正定级的学徒工、培训生和转业、重新就业的人员;
(三)赴境外从事技能性工作的劳务输出人员;
(四)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职工,军地两用人才,进城务工的劳动者(农民工),从事技能性工作的乡镇企业职工,个体从业人员及他社会人员(大专毕业生、自学成才者)。
四、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
根据《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颁发》(试行),具体规定如下:
(一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报初级技术等级鉴定:
1、非市(省、部)级重点技工学校、职业学校毕业;
2、经就业训练中心及各类培训机构初级技术等级培训结业;
3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学徒工学徒期满;
4、从事技术工种工作三年以上;
5、大、中专毕业或结业并经过初级技能训练。
(二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报中级技术等级鉴定:
1、取得初级《技术等级证书》后,在本工种(专业)工作二年以上,并经过系统中级技术等级培训;
2、取得初级《技术等级证书》后,在本工种(专业)工作四年以上;
3、从事本工种(专业)工作实践八年以上,经过系统中级技术等级培训;
4、从事本工种(专业)工作实践九年以上;
5、市(省、部)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、职业学校毕业;其它技工学校、职业学校毕业,在初级技术等级考核中成绩优良;
6、大、中专院校毕业或结业并经中级技能训练。
(三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,可申报高级技术等级鉴定:
1、取得中级《技术等级证书》后,在本工种(专业)工作四年以上,并经系统高级技术等级培训;
2、取得中级《技术等级证书》后,在本工种(专业)工作六年以上;
3、从事本工种(专业)工作实践十四年以上,经过系统高级技术等级培训;
4、高级技工学校(班)培训毕业。
职业技能鉴定站
2013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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